城地香江: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30  城地香江(603887)公司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与仲裁阶段:一审阶段(待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本次诉讼金额9,172,504.52元,连续十二个月未披露累计发生诉讼金额为283,605,719.95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公告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处于保全完毕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因上海深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被告”)拖欠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告”)施工的“上海深渝江桥镇北社区N2-03地块项目桩基及围护工程”工程款,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24年6月,公司作为原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被告支付部工程价款及利息合计9,172,504.52元,案号(2024)沪 0114 民初 2211 号,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诉讼保全结果通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深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工程款及利息暂合计9,172,504.52元;

(2)确认原告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事实与理由

2021年12月,被告将上海深渝江桥镇北社区N2-03地块项目桩基及围护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双方签订了相关施工合同。至2023年7月3日,原告施工的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被告于2024年3月4日对原告报送结算完成审核,之后一直拖欠原告结算价款。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24年6月,公司作为原告向被告方提起诉讼。

二、其他尚未披露诉讼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近12个月内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及金额为人民币283,605,719.9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14%。其中,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44,692,939.95元,占本次诉讼、仲裁事项总金额的86.28%;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8,912,780.00元,占本次诉讼、仲裁事项总金额的13.72%。上述诉讼累计金额中,已结案件总金额为人民币55,224,052.71元,未结案件总金额为人民币228,381,667.24元,未结案件清单详情见下表:

单位:元

案由未结案件
一审阶段上诉阶段判决生效/执行阶段
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金额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01,452,852.23186,100.0092,257,735.01
服务合同纠纷33,935,000.00--
买卖合同纠纷439,100.00--
其他110,880.00--
合计135,937,832.23186,100.0092,257,735.01
未结案件合计228,381,667.24

单位:元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号案由涉案金额状态
1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青仲调字(2024)第595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75,091,003.12调解生效
2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汇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沪0118民初11218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59,767,396.17一审
3韩伟平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2024)苏0585诉前调4636号服务合同纠纷23,085,000.00一审
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沪 0112 民初 13784 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1,421,739.68调解生效
5广州量光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2024)苏11民特57号服务合同纠纷10,850,000.00一审
6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沪0115民初56128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0,067,943.09一审
7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发生的10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38,098,585.18-
合计228,381,667.24-

三、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因本次公告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处于保全完毕阶段(足额冻结银行存款),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鉴于前述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因此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