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3-02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因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国有股份内部无偿划转所
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但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宜已取得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闻发展深圳”)和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投控”)的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批准。
一、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网”)收到股东新闻发展深圳的《关于划转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至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新闻发展深圳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477,19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3%)无偿划转至公司股东新华投控持有。新闻发展深圳与新华投控于2023年6月2日签署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宜已取得新闻发展深圳和新华投控的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批准。
本次无偿划转前,新闻发展深圳持有公司8,477,19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3%),新华投控持有公司45,622,68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79%),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有主体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新华通讯社 | 264,679,740 | 51.00% |
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45,622,680 | 8.79% |
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8,477,190 | 1.63% |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 5,170,800 | 1.00% |
合计 | 323,950,410 | 62.42% |
公司总股本 | 519,029,360 | 100% |
本次无偿划转后,新闻发展深圳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有主体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新华通讯社 | 264,679,740 | 51.00% |
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4,099,870 | 10.42% |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 5,170,800 | 1.00% |
合计 | 323,950,410 | 62.42% |
公司总股本 | 519,029,360 | 100% |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前后,新华通讯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新华通讯社,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情况: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广军
2、成立时间:1986年3月7日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35层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闻供稿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组织记者招待会、新闻发布会;组织各种类企业产品展览及展销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咨询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经济信息咨询;经济、科技等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海洋信息和指数的技术开发及应用;股权投资;从事摄影、影像制作;自有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报刊发行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二)划入方情况: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黄远传
2、成立时间:2012年1月18日
3、注册资本:101,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院内3号楼306房间
5、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管理(非金融业务);实业、股权投资(不含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审批的项目);贸易服务(专项审批除外);组织文化交流;信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一)划出方: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二)划入方: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划出方直接持有新华网1.63%的股份,划出方拟将其1.63%的股份无偿划转给划入方。本次股份划转后,划出方不再持有新华网股份,划入方将持有新华网10.42%的股份。
(四)股份划转方式:新华网属于国家文化产业行业,在符合国家关于出版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基础上,经新华通讯社批准,本次股份转让采取无偿划转的方式,由划出方将所持有的新华网1.63%的股份(8,477,190股)无偿
划转至划入方持有。
(五)股份交割: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应共同或相互协助办理新华网股份划转和在证券登记机关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证券登记机关完成股票登记之日为股份交割完成之日。
四、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要约收购。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的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新华通讯社。
五、无偿划转后续事项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划转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至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
2、《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