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质押担保的提示性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
办理质押担保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投控”)持有公司股份54,099,87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42%。
? 新华投控拟质押其持有的公司27,049,935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21%),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 质押股份登记办理完成后,新华投控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含本次)27,049,93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21%。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投控拟以其直接持有公司的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公司于今日收到新华投控通知,新华投控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新华投控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合同中约定以预备用于交换的
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的质押财产;
2、新华投控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账户名为“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3、新华投控与国泰君安将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质押登记,即:将27,049,935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21%)划入质押专户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投控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4,099,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2%,上述股份无被质押情况。上述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登记后,新华投控通过“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拟持有本公司股份27,049,935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1%。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