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储学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日常资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资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8)。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