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1-13  新华网(603888)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新华网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 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华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192,297.8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7,306,611.7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379,885,686.1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24日到位。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成立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原计划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增减情况
一、工程费用20,422.3016,322.30-4,100.00
(一)IDC机柜租赁费260.00360.00100.00
(二)硬件购置费6,272.006,272.00
(三)软件购置费3,442.803,442.80
(四)应用系统开发费10,077.505,877.50-4,200.00
(五)系统集成费370.00370.00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742.0036,842.004,100.00
(一)系统维护费4,010.003,610.00-400.00
(二)其他工程和费用882.00882.00
(三)节目内容制作5,000.005,000.00
(四)人工及场地22,850.0027,350.004,500.00
合计53,164.3053,164.30

(二)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原计划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增减情况
一、工程费用1,281.001,281.00
(一)机柜租赁及动力费459.00459.00
(二)测试费18.0018.00
(三)硬件设备购置费804.00804.00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53.206,553.20
1差旅费60.0060.00
2会议费36.0036.00
3国际合作交流费25.2025.20
4版权费195.00195.00
5劳务费27.0027.00
6专家咨询费18.0018.00
7培训教育费60.0060.00
8办公耗材费12.0012.00
9人工运营费3,600.001,393.00-2,207.00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原计划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增减情况
10办公场地费用2,520.004,727.002,207.00
三、预备费1,175.131,175.13
合计9,009.339,009.33

(三)成立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之“成立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原计划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增减情况
(一)营运设备投入530.00101.20-428.80
(二)软件购置费390.00204.00-186.00
(三)商务开发费260.000.00-260.00
(四)办公场地费470.00696.09226.09
(五)人工运营费950.001,598.71648.71
合计2,600.002,600.00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本次涉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募投项目可行性方案论证时间较早,由于市场和行业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根据经营实际需求和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对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延期,同时考虑到投资成本及效益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做出相应调整。

公司募投项目“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移动互联网市场应用需求热点转换和技术产品创新升级加快,产品服务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为适应行业现阶段变化趋势、有效控制风险、避免低效投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减部分应用系统开发费、系统维护费并调增IDC机柜租赁费、人工及场地费;公司募投项目“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为满足下一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管理的需要,基于历史期间实际费用投入情况,对人工运营费及办公场地费用做相应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成立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之“成立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属于轻资产运营的企业,结合

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应调整内部资金使用结构。综上,经审慎研究,公司在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和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有利于合理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从而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等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总额,亦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同意《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弘昊 王 超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