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0  新澳股份(60388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4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沈建华、华新忠、刘培意、沈剑波、王玲华、王雨婷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沈建华、华新忠、刘培意、沈剑波、王玲华、王雨婷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或预留部分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授予权益、解除限售、回购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开立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10、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与本公司减资有关的其他手续;

11、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已解除限售或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调整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调整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5、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沈建华、华新忠、刘培意、沈剑波、王玲华、王雨婷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增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3年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调增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3年预计担保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增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建设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