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新澳股份(60388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日,以公司内部公告平台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4)。

4、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发布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046)。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10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25名激励对象授予1426.7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调整的原因及调整方法

鉴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35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经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354名调整为325名,首次授予数量由1,553万股调整为1426.7万股,预留部分200万股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实际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54人调整为325人,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753万股调整为1626.7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由1553万股调整为1426.7万股,预留部分200万股保持不变。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本次授予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对象、首次授予数量的调整和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