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进展的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沈建华之子沈嘉枫计划自2023年12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1、2023年12月20日,沈嘉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1,088,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2024年1月31日,沈嘉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97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3、2024年2月5日,沈嘉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4、2024年2月6日,沈嘉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8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增持后,沈嘉枫先生持有公司2,295,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嘉枫先生增持金额已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沈嘉枫先生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沈嘉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建华之子。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首次增持实施前,沈嘉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嘉枫先生累计增持公司2,295,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1%。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 增持时间 | 增持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增持金额 (万元) | 交易方式 |
沈嘉枫 | 2024年2月6日 | 86,700 | 0.01 | 54.03 | 集中竞价 |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嘉枫持有公司A股股份2,295,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浙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建华、沈嘉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28,936,1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02%。本次增持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沈嘉枫先生后续将按照本次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沈嘉枫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实施本次增持。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将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2月20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相关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