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结果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