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春秋电子(60389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举行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革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制作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供投资者查阅。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136,891股,该股份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9,039,191股,减去回购股票专用账户中公司回购的9,136,891股,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2,990,230.00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

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81,990,260.86元,加上该金额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24,980,490.86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47%。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供投资者查阅。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现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0),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任意单一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

独立董事对上述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2023年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0.50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亿元;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5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0.50亿元;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亿元。上述担保共计14亿元,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担保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五年。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因此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美元的

远期结汇/售汇业务。独立董事对上述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结汇售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供投资者查阅。

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009,601.45元,计入当期损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合理性。独立董事对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供投资者查阅。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6),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