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及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及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9,039,191股,减去回购股票专用账户中公司回购的9,136,891股,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2,990,230.0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81,990,260.86元,加上该金额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24,980,490.86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47%。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因公司公开发行的“春秋转债”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导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2023年6月12日),公司的总股本已由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439,039,191股增加至439,039,377股。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公告前一日(即2023年6月13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6月19日)期间,“春秋转债”停止转股,公司总股本将不再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时“春秋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及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的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公司的总股本已由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439,039,191股增加至439,039,377股;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439,039,37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减去回购股票专用账户中公司回购的9,136,891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429,902,486股,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2,990,248.60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81,990,260.86元,加上该金额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24,980,509.46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47%。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