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春秋转债”及“春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6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春秋转债”及“春23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春秋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10.75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0.65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6月20日
●春23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10.40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0.30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6月20日
●“春秋转债”自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期间停止转股,2023年6月20日起恢复转股。
一、春秋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1号”文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公开发行了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2号文同意,公司2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春秋转债”,债券代码“113577”。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0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0年10月20日至2026年4月13日,
初始转股价格为15.69元/股。因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28日调整为11.0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春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10日调整为10.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春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因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转股价格于2021年9月3日调整为10.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春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6日调整为10.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春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1、根据《春秋电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2、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综上,春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春秋电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春秋电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
根据上述规定,“春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0.75元/股调整为10.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0日起生效。“春秋转债”于2023年6月13日停止转股,并将于2023年6月20日恢复转股。
二、春23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6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64号文同意,公司5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春23转债”,债券代码“113667”。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9年3月16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年9月23日至2029年3月1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0.40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1、根据《春秋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2、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综上,春23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春秋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春秋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
根据上述规定,“春23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0.40元/股调整为
10.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0日起生效。“春23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