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2-16  春秋电子(603890)公司公告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春秋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62号《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841,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79元,募集资金总额526,999,999.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56,878.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043,111.4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2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4号),公司获准于2023年3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065.79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2023年3月23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ZF10247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46.32%,截至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为779,350,442.04元。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5.66%。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果 訾帅伟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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