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关于“春23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2-26  春秋电子(603890)公司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23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一、“春23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6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000万元,期限6年,自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9年3月16日止。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64号文同意,公司5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春23转债”,债券代码“11366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春23转债”自2023年9月2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9年3月1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0.40元/股。

因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自2023年6月20日起,“春23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0.4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0.30元/股。

二、“春23转债”赎回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春23转债”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春23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5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春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30元/股)的130%(即13.39元/股)的情形,预计将触发“春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发生连续30个交易日内累计有1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的情形,将触发“春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春23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春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春23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