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分别对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5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