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永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二月
参会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8),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并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 现场会议: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14:0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汇贤路500号公司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2023年2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四、主持人:董事长荣俊林
五、会议议程安排
序 号 | 事项 | 报告人 |
1 |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进场 | |
2 | 宣布会议开始 | 主持人 |
3 | 宣读参会须知 | 董事会秘书 |
4 | 介绍到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单 | 董事会秘书 |
5 | 宣布现场到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主持人 |
6 |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 |
7 | 宣读议案 | 董事会秘书 |
8 |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现场问答 | |
9 | 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统计表决结果 | |
10 |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 监票人 |
11 |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 主持人 |
12 | 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 | 律师 |
13 | 宣布会议结束 | 主持人 |
一、《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二、《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按照原定计划,实施期限即将到期。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当前市场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在不改变募投项目使用方向、用途和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原因如下:
(一)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
该项目是2015年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并考虑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进一步扩大各业务的经营规模,形成动力总成、焊装、发动机测试及试验服务等多个业务线条覆盖汽车智能装备行业。
因受下游汽车行业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且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下游客户对柔性制造、智能工厂等先进系统集成技术的工艺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公司在不改变产能提升和自动化水平的前提下,对具体工艺改进需求进行了审慎选择。为保障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公司适当控制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以适当投资进程满足客户及市场的需求。
基于以上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投资进度,预计不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当前市场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对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具体原因如下:
本次延长实施期限的募投项目在前期虽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同时该募投项目阶段性验收也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经审慎研究,本着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状况进行的适当调整。
(三)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
2019年3月,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来的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999号租赁工业厂房内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公司自建的厂区内。原计划项目建成后,计划在机器人技术、影像检测技术、变频与伺服控制技术、MES系统开发、可重构技术、工程仿真技术等方面开展系列研究,巩固公司的技术优势。该研发中心的设计结构较为复杂、技术研发难度较大,使得与研发中心与MES系统相关的设备购置及软件实施计划部分尚未进行,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正加快项目的建设和相关人才招募工作,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技术体系,提升智能生产系统中自主研发设备比例,巩固公司的技术优势。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