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永智能: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