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仙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寿仙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明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系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