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在公司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韡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1)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