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4-03  长城科技(603897)公司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1、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二: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四: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五: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十:审议《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及相关人员于会议正式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未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予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停止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在会议正式开始前20分钟内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大会会务组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主要议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

钟,大会安排总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可以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股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现场投票表决采用实名投票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 14: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顾正韡先生

七、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至2025年4月15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股东代表不必为公司股东);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三)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五)宣讲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并采用非累积投票的方法逐项进行审议: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表决前述各项提案;

(八)工作人员计票和监票;

(九)现场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复会,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日披露了《长城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议案二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现将董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相关工作情况以及2024年工作规划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2024年度,公司始终秉承企业发展理念,聚焦战略目标、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管理效能、发挥团队合力,实干争先、锐意进取、奋力攻坚,各项经营指标再创佳绩,全年营收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充分展现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8,543.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9.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5%。公司电磁线产品产量17.63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6.79%;销量17.7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7.36%。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四届十五次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 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 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6. 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7.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18. 审议《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19.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20.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1. 审议《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22. 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6月18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届一次董事会2024年7月5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选举顾正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五届二次董事会2024年8月8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届三次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的规定。

董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各委员会按照有关要求召开委员会日常会议,各委员会委员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依据各自职权范围规范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撑。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持续细致规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了解投资者需求,通过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E互动、投资者电话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互动关系,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三、2025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及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组织领导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以更高质量发展、更充足的信心迎接挑战和机遇,科学决策,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争创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 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定期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公司管理效益。公司将继续规范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识别公司经营及财务风险,有效增强公司风险防控和风险化解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建规范、透明、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夯基筑本

2.市场导向,拓展领域应用

公司始终紧跟市场发展需求,巩固工业电器、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等传统主业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高端电磁线产品,并创新客户合作模式,实施重点客户销售策略、集中优势资源服务重点客户的方式,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以期双方建立长期稳定、互信、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也将进一步完善全国重点区域的营销网络布局,细化销售管理,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和客户满意度。

同时,依托公司研发和技术优势,合理利用下游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等热门新兴领域快速发展的契机,构建“技术储备-产品开发-市场拓展”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确保在新兴产业爆发期获得先发优势,提高市占率,实现从传统配套商向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持续转型升级。

3.技术驱动,推动产业升级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建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高新技

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平台,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进一步强化研发队伍建设,在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推动量产。通过“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的完整闭环,公司致力于将技术创新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力,不断整合和优化产业链的资源配置,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4.人才建设,凝聚团队力量

公司将不断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清晰梳理组织架构,强化团队效能建设,打造动态优化的人才梯队;提高培训实效,增强员工的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不断提升企业专业化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构建多元化人才发展通道,为优秀人才实现自身价值提供广阔平台。同时公司创新企业文化培育,引导宣贯积极向上的企业价值观,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励员工在企业发展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5.绿色智造,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继续以智能制造为核心引擎,构建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关注环保、节能和低碳技术的研究和运用,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之路。公司通过各项智能化应用,大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以“智慧赋能+绿色制造”的双轮驱动,为行业探索出一条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协同共进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6.质量引领,推动全球化布局

通过系统性能力提升与管理升级,公司狠抓产品质量,持续强化质量管控、成本优化、技术创新、服务响应等核心竞争力,多元化渠道传递品牌价值,加大国际市场开发力度,不断探索中外合作的新路径与新模式,并以泰国工厂投用为桥头堡,进一步挖掘海外市场机会,加速全球化布局进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议案三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现将监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4年度,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能,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监事会会议议案
2024年4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1. 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2. 审议《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4年6月18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年7月5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4年8月8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1、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10月30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列席了2024年年历次董事会,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年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同时,2025年监事会成员将通过加强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相关业务和专业技能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增强业务技能,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水平,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2日

●议案四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现将2024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12,985,437,181.0911,079,205,104.7017.2110,026,427,61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97,071.77216,507,055.389.05136,169,15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5,137,807.17200,750,155.1017.13134,253,249.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19,320.60163,362,450.94-102.15186,755,230.01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2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59,299,956.302,776,114,073.20-7.812,745,399,130.72
总资产6,496,995,385.356,015,166,463.778.015,627,879,497.83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41.058.570.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41.058.57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40.9717.530.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37.79增加0.94个百分点5.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97.22增加1.47个百分点4.94

三、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8,543.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9.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5%。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制造业12,711,703,584.8012,173,479,606.664.2317.2317.37减少0.12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电磁线12,711,703,584.8012,173,479,606.664.2317.2317.37减少0.12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国内12,256,656,758.2711,744,973,913.714.1714.3414.50减少0.14个百分点
国外455,046,826.53428,505,692.955.83268.16276.40减少2.06个百分点

2、成本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制造业12,173,479,606.6696.6010,373,198,773.2797.8017.37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电磁线原材料11,827,306,214.6493.8610,045,526,253.7693.2017.74
电磁线人工费74,216,411.550.5968,442,660.910.638.44
电磁线制造费用226,044,441.021.79213,281,821.551.985.98
电磁线运费45,912,539.450.3644,287,150.420.413.67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款项融资322,916,145.414.97224,583,505.453.7343.78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1,970,870.470.032,910,752.110.05-32.29主要系办公场所租赁计提折旧所致
短期借款993,638,903.7915.29575,477,836.419.5772.66主要系公司为经营需要,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81,417.140.00523,979.480.01-65.38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租赁负债1,355,428.180.022,208,401.500.04-38.62主要系本期支付租金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4,764,900.960.076,988,986.900.12-31.82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2、经营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2,985,437,181.0911,079,205,104.7017.21
营业成本12,442,409,741.4710,604,765,421.7517.33
销售费用19,369,842.9714,435,205.9934.18
管理费用49,478,255.3842,658,355.9815.99
财务费用-15,297,024.70-15,401,891.08-0.68
研发费用79,815,677.96110,760,185.84-27.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19,320.60163,362,450.94-102.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392,965.26-2,400,387.85-2,957.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122,696.09-314,237,562.95-82.4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铜价及销售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铜价及销售量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人工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及办公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人工费用以及办公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动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集中研发、数据共享,减少支出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票据增加及支付采购货款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议案五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3,221,340.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4,504,976.7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长城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4)。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无差异化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435,681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309,653,521.50元(含税)。

综上,公司2024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共计454,158,498.2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92.36%。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议案六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如下:

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审计准则及监管要求完成了各项审计、审阅任务,其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及独立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议案七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职务税前薪酬(万元)
顾正韡董事长、总经理161.48
徐永华董事、副总经理103.00
顾林荣董事、副总经理102.00
范先华董事86.00
靳明独立董事3.60
褚松水独立董事7.20
卢再志独立董事7.20
仰卫明监事会主席25.23
嵇凤祥监事40.50
施剑龙监事15.94
孙建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2.79
陆永明财务负责人45.00
顾林祥董事(届满已离任)60.00
马建琴独立董事(届满已离任)3.60
俞权娜监事会主席(届满已离任)8.50
盛根美监事(届满已离任)4.15

二、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按月领取。

3、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4、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公司董事、监理、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议案八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代表: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议案九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为满足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5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有效期:本次担保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2)担保方式:本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担保公司名称、被担保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及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序号担保公司被担保公司公司持股比例预计担保额度
1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15亿元
2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100%25亿元
合计///40亿元

以上事项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议案十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为节能减碳,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工新材”)、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异形线材”)拟与关联方湖州长德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长德电子”)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合作范围及方式:湖州长德电子租用长城电工新材、长城异形线材的建筑物屋顶及相关场地用于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并为公司提供可再生能源电力。长城电工新材、长城异形线材对项目公司电站的建设、运营等提供可能的协助,湖州长德电子负责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投资、建设、维护、运营和管理,相关费用由湖州长德电子承担。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0年(以下简称“节能效益分享期”或“电站运行期”),自首个并网发电日(或公司实际使用该项目所发电能之日,二者以先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电力电量购销:项目的发电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电费计算: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长城电工新材、长城异形线材应支付湖州长德电子电费。电费单价按项目运营日光伏发电有效时间段内当地电网单价的70%收取,湖州长德电子应支付的租金包含在优惠电费内。电站运行期,长城电工新材预计每年支付太阳能电费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长城异形线材预计每年支付太阳能电费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超额部分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其他:在电站运营期间,如因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所在地段地块使用功能的变更等非公司原因变更,由此导致公司厂房需拆迁的,湖州长德电子应自行

拆走电站资产,并可依照合同约定合作模式在公司的新区域上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和材料,拆装费用由湖州长德电子承担。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