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我们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陈湖雄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陈雪玲女士、付昌先生、周永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白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汤先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健 俞卫锋 潘飞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