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专人、书面、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姣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