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以专人、书面、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姣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