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东军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沈东军先生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东军先生的《权益变动告知函》,因实施减持及被动稀释,沈东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达到1.0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情况
股东名称:沈东军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股东类别:持股5%以上股东(非第一大股东)股东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类型:减持、被动稀释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9日,沈东军先生根据前期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96,100股,持股比例由13.43%下降至12.58%。
2023年2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340,473,840股增加至344,323,840股,沈东军先生持股比例由12.58%被动稀释至12.44%。
2023年5月4日,沈东军先生根据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1,600股,持股比例由12.44%下降至12.37%。
至此,沈东军先生持股比例累计由13.43%下降至12.37%,累计下降比例
1.0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沈东军 | 45,739,600 | 13.43% | 42,581,900 | 12.37% |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沈东军先生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沈东军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其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