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专人、书面、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姣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本次授权主要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交易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