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东军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沈东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5.58%变动至10.58%。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须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沈东军先生的通知,沈东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00%,详情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沈东军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股东类别:持股5%以上股东(非第一大股东)
股东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10月12日,沈东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变动2,200,000股,持股比例由10.58%变动至14.93%。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31日,沈东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以集
中竞价方式变动3,404,700股,持股比例由14.93%变动至13.93%。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8日,沈东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变动1,190,000股,持股比例由13.93%变动至13.58%。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1日,沈东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变动3,404,700股,持股比例由13.58%变动至12.58%。2023年2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340,473,840股增加至344,323,840股,沈东军先生持股比例由12.58%被动稀释至12.44%。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9月21日,沈东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变动6,417,138股,持股比例由12.44%变动至10.5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沈东军 | 53,042,900 | 15.58% | 36,426,362 | 10.58% |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