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永0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永0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14.07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13.94元/股
“永02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6月1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2号)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610.54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并于2022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永02转债,转债代码:113654),初始转股价格为14.07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3年5月1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库存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
综上,本次“永0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永02转债”的转股价格计算公式为:P1=P0-D
其中P0为14.07元/股,D为0.1290元/股,
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为差异化现金分红,每股现金股利的计算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P1=14.07-0.1290≈13.94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永0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07元/股调整为13.9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永02转债”自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5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3年6月16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