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人不符合第三期解锁的条件,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依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对上述3名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回购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8164,493股(注:总股本48,8164,493股为截止2023年6月25日股本数量,未考虑未来公司永02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数量)减少至487,912,993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3年6月27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申报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联系人:张彩芹、耿建
4、联系电话:0571-28057366
5、传真号码:0571-28028609
6、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