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有关要求,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
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项目 | 2024年半年度(合并) | 2023年半年度(合并) |
营业成本 | 7,541,084.84 | 7,244,529.24 |
销售费用 | -7,541,084.84 | -7,244,529.24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