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9  龙蟠科技(6039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龙蟠”)、江苏三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金锂电”)、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丰时代”)、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纳米”)、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锂源”),均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为上述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42,533.68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本次担保)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9.50亿元,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江苏纳米、湖北锂源、宜丰时代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年4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42,533.68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金额 (人民币万元)授信机构担保类型反担保情况期限
江苏可兰素天津龙蟠5,000.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连带责任担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龙蟠科技三金锂电10,000.00建行张家港分行连带责任担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江苏纳米13,000.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连带责任担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湖北锂源1,303.68交通银行襄阳分行连带责任担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宜丰时代13,23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连带责任担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合计42,533.68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7日和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预计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合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7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为保障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88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和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宜丰时代拟自股权转让

完成之日起一年内新增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2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宜丰时代各股东拟以各方届时持有宜丰时代的股权比例等比例为宜丰时代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龙蟠科技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和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合计新增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30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下属公司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64024247L

注册资本:人民币26,5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辽河一街36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天津龙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12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72,676.8273,113.8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7,358.0128,353.70
营业收入28,526.0439,384.4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6.532,244.95

2、江苏三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1WPF929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双丰路5号法定代表人:沈志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

零配件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金锂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12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39,150.627,290.3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7,517.626,789.90
营业收入0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2.28-197.80

3、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50467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法定代表人:沈志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纳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12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480,229.34172,014.0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02,299.6252,037.64
营业收入899,700.69150,540.6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6,873.2622,037.64

4、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F5A9Q29注册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工业园区天舜大道20号(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沈志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湖北锂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12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93,353.0010.0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8,804.5810.00
营业收入40,548.58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04.580

5、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7KK3AH83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工业大道法定代表人:石俊峰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选矿,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宜丰时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12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43,254.8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243.10/
营业收入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6.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江苏可兰素为天津龙蟠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为三金锂电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3、公司为宜丰时代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3,23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的70%(债人实际提款本金数额或未偿还本金数额小于人民币3.5亿元整,则按实际提款本金数额或未偿还本金数额的70%承担保证责任,实际提款本金数额和未偿还本金数额以较小者为准,及其应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相应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4、公司为江苏纳米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3,00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公司为湖北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303.68万元担保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天津龙蟠、江苏三金、宜丰时代、江苏纳米、湖北锂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促进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截止目前,前述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9.50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6.00%,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60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9.27%。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