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丰时代”)、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纳米”)均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为上述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8,5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本次担保)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60.35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8亿元。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宜丰时代、天津纳米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年5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8,5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人民币万元) | 授信机构 | 担保类型 | 反担保情况 | 期限 |
龙蟠科技 | 宜丰时代 | 3,5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龙蟠科技 | 天津纳米 | 5,0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合计 | 8,500.00 |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和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3亿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90.4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7KK3AH83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工业大道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选矿,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宜丰时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3,254.85 | 87,500.39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5,243.10 | 28,164.20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156.01 | -145.57 |
2、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7871882注册地址: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兴宝道9号法定代表人:沈志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天津纳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64,886.35 | 378,385.64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50,106.99 | 52,618.96 |
营业收入 | 234,618.32 | 140,591.90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18,391.23 | 2,511.98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宜丰时代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3,5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的70%(债人实际提款本金数额或未偿还本金数额小于人民币3.5亿元整,则按实际提款本金数额或未偿还本金数额的70%承担保证责任,实际提款本金数额和未偿还本金数额以较小者为准,及其应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相应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公司为天津纳米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宜丰时代、天津纳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促进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截止目前,前述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196.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15.45%;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0.3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7.80%,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2.4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1.07%。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