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 2023-13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并对《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之“二、激励对象的范围”的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99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97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二、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 股票期权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之“二、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数量”的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1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9%。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13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8%。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三、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 股票期权的来源、数量和分配”之“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的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约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1 | 张羿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9 | 3.09% | 0.03% |
2 | 沈志勇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69 | 11.22% | 0.12% |
3 | 吕振亚 | 董事 | 19 | 3.09% | 0.03% |
4 | 秦建 | 董事、副总经理 | 18 | 2.93% | 0.03%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95人) | 490 | 79.67% | 0.87% | ||
合计(199人) | 615 | 100.00% | 1.09%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约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1 | 张羿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9 | 3.10% | 0.03% |
2 | 沈志勇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69 | 11.26% | 0.12% |
3 | 吕振亚 | 董事 | 19 | 3.10% | 0.03% |
4 | 秦建 | 董事、副总经理 | 18 | 2.94% | 0.03%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93人) | 488 | 79.61% | 0.86% | ||
合计(197人) | 613 | 100.00% | 1.08%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章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之“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的修订
修订前: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以2023年8月30日收盘价为基准价,用该模型对授予的61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1.92元/股(2023年8月30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采用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2832%、15.1255%(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二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68%(公司最近12个月股息率)
修订后: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以2023年9月5日收盘价为基准价,用该模型对授予的61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3.07元/股(2023年9月5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采用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3560%、15.1490%(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二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68%(公司最近12个月股息率)
五、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章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之“二、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的修订
修订前:
假设授予日为2023年9月份,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2023年-2025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
情况见下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万份)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615 | 1,355.28 | 327.68 | 779.44 | 248.17 |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修订后:
假设授予日为2023年9月份,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2023年-2025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万份)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613 | 1,036.86 | 247.11 | 592.73 | 197.01 |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三、考核范围”的修订修订前: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修订后: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七、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六、考核程序”的修订
修订前: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报告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修订后: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报告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八、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九、考核结果的应用”的修订
修订前:
1、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当年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当年实际行权份额=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修订后:
1、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当年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该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条线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