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6  龙蟠科技(603906)公司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

2、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5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本次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退休返聘协议、本次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

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更新后)(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