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纳米”)、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纳米”)均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为上述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49,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本次担保)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8.13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8亿元。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余额已超过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江苏纳米、天津纳米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年12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49,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人民币万元) | 授信机构 | 担保类型 | 反担保情况 | 期限 |
龙蟠科技 | 江苏纳米 | 10,000.00 |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江苏纳米 | 34,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
天津纳米 | 5,000.00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
合计 | 49,000.00 |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和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3亿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90.4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504675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纳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75,370.16 | 480,229.34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50,379.50 | 102,299.62 |
营业收入 | 403,125.49 | 899,700.69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51,920.12 | 56,873.26 |
2、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787188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兴宝道9号法定代表人:沈志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天津纳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26,852.07 | 464,886.35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50,476.05 | 50,106.99 |
营业收入 | 374,461.00 | 234,618.32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369.06 | 18,391.2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江苏纳米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0,000.00万元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期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2、公司为江苏纳米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34,000.00万元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公司为天津纳米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5,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
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江苏纳米、天津纳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促进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截止目前,前述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196.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15.45%;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8.13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3.09%,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54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9.14%。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