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30  龙蟠科技(6039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以下合称“原项目”或“原募投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名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或“新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约195,052.20万元

? 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及金额:原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较好地控制了采购的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此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因此,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原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合计18,440.02万元以及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向进行变更,投资至“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根据新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2023年底延长至2024年6月底前。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3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2,561,000.00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78,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2,177,803,577.01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于2022年5月18日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468,856.18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1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16,500.0011,055.3067.00%
2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522.253,522.25100.00%
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9,977.758,315.3083.34%

小计

小计13,500.0011,837.5587.69%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256.109,393.05101.48%
合计39,256.1032,285.9182.24%

注1: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和“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1月调整为2023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

注2: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日和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977.75万元和该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变更至“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1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129,000.0065,857.4751.05%
2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38,553.1125,557.7966.29%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451.13100.90%
合计217,553.11141,866.3965.21%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1月24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均已基本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4.72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409410100100666544账户和

409410100100674427账户,尚有6,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未赎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11.82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125903537310586账户、125904837910606账户、125914431810201账户、125913922910908账户和125914364310808账户,尚有11,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未赎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由于上述项目已基本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8,440.02万元和对应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采购的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结余募集资金投向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8,440.02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的建设。关于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977.75万元变更投资至“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截至2024年1月24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8,315.3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83.34%。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项目总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2023年底2024年6月底前

(二)募投项目延长建设周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1)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在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2)由于项目建设规模较大,验收工程和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周期较长,仍有部分土建款、工程结算款、设备及安装款尚未支付。

在上述多因素的影响下,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延期。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2023年底延长至2024年6月底前。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原项目募集资金及相关孳息的划转并对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