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78,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2,177,803,577.01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截至2022年5月18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468,856.18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与全资子公司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各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9日和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已基本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8,440.02万元和对应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账户状态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544377644819 |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 正常使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125903537310586 | 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 本次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 4301015819100467705 | 补充流动资金 | 正常使用 |
2、四方监管协议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账户状态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125904837910606 | 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 本次注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523577648926 |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 正常使用 |
3、五方监管协议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账户状态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125914431810201 | 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 本次注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125913922910908 | 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 本次注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125914364310808 | 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 本次注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487177644930 |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 正常使用 |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9日和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已基本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对应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用于“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25903537310586、125904837910606、125914431810201、125913922910908和125914364310808予以销户,公司已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