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龙蟠”)、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龙蟠时代”)、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纳米”)、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锂源”),均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或子公司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可兰素”)为上述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57,390.12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宜春龙蟠时代、江苏纳米和四川锂源为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宜春龙蟠时代其余股东已同比例提供担保,江苏纳米和四川锂源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本次担保)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4.20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8亿元。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子公司多在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及担保协议后根据
实际用款需求分批提款,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2024年8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57,390.12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人民币万元) | 授信机构 | 担保类型 | 反担保情况 | 期限 |
江苏可 兰素 | 天津龙蟠 | 690.12 |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龙蟠科技 | 宜春龙蟠时代 | 70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龙蟠科技 | 江苏纳米 | 12,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龙蟠科技 | 江苏纳米 | 12,500.00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龙蟠科技 | 四川锂源 | 31,5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合计 | 57,390.12 |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64024247L注册资本:26,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辽河一街36号法定代表人:沈志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津龙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4,786.61 | 47,170.58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30,488.75 | 26,858.64 |
营业收入 | 16,373.50 | 31,954.17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1,119.44 | -512.93 |
2、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7KK3AH8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工业大道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选矿,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宜春龙蟠时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63,910.78 | 195,374.45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81,007.23 | 44,406.87 |
营业收入 | 54,515.85 | 2,203.54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5,379.86 | -1,305.14 |
3、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504675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纳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24,228.50 | 369,469.40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35,070.84 | 42,052.64 |
营业收入 | 117,974.28 | 480,792.79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7,004.91 | -60,223.87 |
4、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1MA62WWEG1Q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沈志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四川锂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90,832.26 | 317,531.83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135,014.83 | 129,967.07 |
营业收入 | 166,040.01 | 462,506.24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5,255.99 | -34,467.2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江苏可兰素为天津龙蟠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690.12万元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不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为宜春龙蟠时代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0万元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为江苏纳米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00万元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公司为江苏纳米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2,500.00万元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本合同所称“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公司为四川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31,500.00万元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天津龙蟠、宜春龙蟠时代、江苏纳米、四川锂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其中非全资子公司宜春龙蟠时代其余股东已同比例提供担保,非全资子公司江苏纳米和四川锂源的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低于10%,且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
有控制权,因此上述两家公司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江苏纳米和四川锂源具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125.8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64.41%。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4.20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57.01%,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2.83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3.04%。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