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21  龙蟠科技(603906)公司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议案》,董事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吕振亚先生、沈志勇先生、张羿先生、秦建先生,关联监事常慧红女士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中的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合计25.5万份;鉴于激励对象中常慧红担任监事的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常慧红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万份。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27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9月20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