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1、对《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炎钊、林朝南、张光辉
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