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图:关于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6日)期间,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转股,2024年6月7日起恢复转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597 | 佳力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2024/6/6 | 2024/6/7 |
? 调整前转股价格:10.79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0.71元/股
? “佳力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6月7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派实施的股
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了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佳力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公司将按规定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因此,本次“佳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有关规定,“佳力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
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派送现金股利:P1=P0-D=10.79-0.08=10.71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10.79元/股,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8元,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P1=10.7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2024年6月7日(除息日)。
根据上述约定及本次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佳力转债”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4年6月7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