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图: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根林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2024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