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茂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淑英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慎审核,认为:
1.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13亿元调整为15亿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