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博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苏博特股票代码:603916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缪昌文住所及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刘加平住所及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建雄住所及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各自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4年4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张建雄先生不在续签 |
《一致行动协议》 | 指 | 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张建雄先生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20年10月30日和2023年10月30日续签。该《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 |
苏博特、上市公司 | 指 |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博特 | 指 | 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缪昌文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20106195708******通讯及住所地址:南京市玄武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刘加平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510212196701******通讯及住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张建雄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20106196711******通讯及住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建雄先生不再续签,引起实际控制人变化及权益变动。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张建雄先生所持有的股份不再与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合并计算,张建雄先生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不变。
二、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张建雄先生于苏博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20年10月30日和2023年10月30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该《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到期后张建雄先生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建雄先生不再续签,引起实际控制人变化及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合计直接持有苏博特10.90%的股权,并通过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控制苏博特
37.70%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建雄先生与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及控股股东持有的权益不再合并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江苏博特 | 163,200,000 | 37.70% |
缪昌文 | 21,600,000 | 4.99% |
刘加平 | 16,440,000 | 3.80% |
张建雄 | 9,120,000 | 2.11% |
合计 | 210,360,000 | 48.59%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江苏博特 | 163,200,000 | 37.70% |
缪昌文 | 21,600,000 | 4.99% |
刘加平 | 16,440,000 | 3.80% |
合计 | 201,240,000 | 46.49% |
注:因公司处于可转债转股期间,股份存在变动可能性,持股比例依据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总股本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控制苏博特的股权比例由48.59%减至46.49%。
三、历史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首发上市后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因股权激励、可转债转股等上市公司股本变动事项引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公司总股本于2019年3月14日变动至310,640,000股。此次股本变动后,江苏博特、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降低,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合计持股数(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合计持股数(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
江苏博特、 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 | 175,050,000 | 57.58% | 175,050,000 | 56.35% |
(二)因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离职引起的股份回购、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及“博特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于2020年11月17日变动至350,257,332股。期此次股本变动后,江苏博特、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降低,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合计持股数(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合计持股数(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
江苏博特、 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 | 175,050,000 | 56.35% | 175,050,000 | 49.98% |
(三)因2020年度以转增方式实施权益分派、“博22转债”转股及2023年股权激励方案授予,公司总股本于2024年1月17日变动至432,890,961股。此次股本变动后,江苏博特、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持股数量因转增相应增加,持股比例降低,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合计持股数(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合计持股数(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
江苏博特、 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 | 175,050,000 | 49.98% | 210,060,000 | 48.52% |
(四)2024年2月5日,缪昌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增持苏博特30万股股份。本次增持后,江苏博特、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提高,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合计持股数(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合计持股数(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江苏博特、 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 | 210,060,000 | 48.52% | 210,360,000 | 48.59% |
(五)因“博22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于2024年3月30日变动至432,891,133股。此次股本变动后,江苏博特、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降低,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合计持股数(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合计持股数(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
江苏博特、 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 | 210,360,000 | 48.59% | 210,360,000 | 48.59% |
注:因转股数量较少,四舍五入后持股比例数据未变化。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经自查,缪昌文先生于2024年2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30万股股份,该增持行为已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一致行动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缪昌文
2024年4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刘加平
2024年4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张建雄
2024年4月3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南京市 |
股票简称 | 苏博特 | 股票代码 | 60391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缪昌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南京市玄武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刘加平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南京市鼓楼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建雄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南京市鼓楼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缪昌文 持股数量:21,600,000股;持股比例:4.99%。 2、刘加平 持股数量:16,440,000股;持股比例:3.80%。 3、张建雄 持股数量:9,120,000股;持股比例:2.1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性行动关系解除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未发生变化,张建雄先生持有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缪昌文
2024年4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刘加平
2024年4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张建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