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樊开曙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合力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6)。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是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合力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