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20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帆先生召集和主持。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的相关情况,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后将更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