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6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3918 | 金桥信息 | 2025/2/19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公司控股股东金国培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2月11日公告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持有公司18.18%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金国培先生,在2025年2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件,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2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26日 13点00 分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4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5.00 |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1)人 |
5.01 | 选举杨家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史平、王琨、吴志雄、颜桢芳及其他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如持有公司股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4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5.00 |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
5.01 | 选举杨家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