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7,259,997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8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7,324,138.83元(含税)。
?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37,536,479.11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19,094.97元后,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436,385,227.03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152,177,999.10元(含税),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708,024,612.07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7,259,997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8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7,324,138.8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00%。股利派发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510,700,473.24元结转下一年度。
二、决策程序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有利于合理回报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2024年3月16日 |
?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