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3-05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12月21日,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张家港鸿洋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洋机械”)100%股权转让给北京奥能恒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能恒业”),转让价格为2,470.00万元。经当事人反映及公司自查,洪李纯玉以奥能恒业名义受让鸿洋机械100%股权,并提供该笔交易资金。洪李纯玉为时任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洪伟涵之母。因此,本次交易对洪李纯玉追认为公司关联人,对本次交易追认为关联交易。
? 追认关联交易决议前12个月及决议出售鸿洋机械100%股权前12个月,除本次追认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追认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追认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规定,原实控人洪伟涵之叔洪建沧(现任副董事长)无需回避表决。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追认关联交易的情况概述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
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张家港鸿洋机械工
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了剥离低效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
司未来盈利能力,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鸿洋机械100%股权转让给奥能恒业,
转让价格为2,470.00万元。经当事人反映及公司自查,洪李纯玉以奥能恒业名义受让鸿洋机械100%股权,并提供该笔交易资金。洪李纯玉为洪伟涵之母,上述交易发生时洪伟涵为时任副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规定,洪李纯玉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对洪李纯玉追认为公司关联人,对本次交易追认为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除本次追认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洪李纯玉女士,中国台湾籍,台胞证号码:00454***,住址为台北市大安区延吉街,自由职业。
(二) 关联关系
洪伟涵之母洪李纯玉以奥能恒业名义受让鸿洋机械100%股权,并提供该笔交易资金。上述交易发生时洪伟涵为时任副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规定,洪李纯玉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对洪李纯玉追认为公司关联人,对本次交易追认为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洪李纯玉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名称:鸿洋机械100%的股权
(二) 交易标的权属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 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张家港鸿洋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28万元
3、成立时间:2001年3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洪建沧(时任)
5、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晨阳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26650862B
7、经营范围:生产汽车、摩托车的模具、夹具,座椅调角器、玻璃升降器、车身冲压零件等汽车零配件及其相关制品(国家限制的除外),销售公司自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四)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由评估机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苏州金鸿顺汽车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张家港鸿洋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0]第10630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对象为鸿洋机械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类型为资产基础法,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2、根据《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持续经营前提下,鸿洋机械总资产账面值为3,037.92万元,评估值为3,711.76万元,评估增值673.84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485.54万元,评估值为90.2万元,评估减值395.34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2,552.38万元,评估值为3,621.56万元,评估增值1,069.18万元。
3、评估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2,215.93 | 2,215.93 | - | - |
非流动资产 | 821.99 | 1,495.83 | 673.84 | 81.98 |
其中:固定资产净额 | 167.40 | 649.96 | 482.56 | 28.27 |
无形资产净额 | 654.59 | 845.87 | 191.28 | 29.22 |
资产总计 | 3,037.92 | 3,711.76 | 673.84 | 22.18 |
流动负债 | 90.2 | 90.2 | -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非流动负债 | 395.34 | - | -395.34 | -100.00 |
负债总计 | 485.54 | 90.2 | -395.34 | -81.42 |
净资产 | 2,552.38 | 3,621.56 | 1,069.18 | 41.89 |
4、以《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并扣除鸿洋机械2020年12月9日现金分红1,515.98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鸿洋机械10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70.00万元。
(五) 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并扣除鸿洋机械2020年12月9日现金分红1,515.98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鸿洋机械10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7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金鸿顺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金鸿顺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完毕,且定价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六、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履行审议的程序
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鸿顺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鸿洋机械100%股权,主要为了剥离低效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公司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