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1月8日收盘,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8,000,000股的比例为0.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1元/股,最低价为24.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62,92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 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0元/股,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鸿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金鸿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6)。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3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并于2023年10月11日披露了《金鸿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截至2023年11月8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8,000,000股的比例为
0.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10元/股,最低价为24.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62,92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3年9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鸿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490,600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 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股份 | 12,800 | 100 | 12,800 | 100 |
其中:已回购股份 | 0 | 0 | 49.06 | 0.38 |
股份总数 | 12,800 | 100 | 12,800 | 100 |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