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顺:金鸿顺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立案告知书送达公告》的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立案告知书送达公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证券日报》 于2026 年7 月31 日刊登了一则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立案告知书送达公告》, 具体情况如下:
一、《立案告知书送达公告》主要内容
刘栩(身份证号:1102231969******90):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依法对你立案。
因多次与你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立案告知书》(0102026026 号)。 限于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配 合调查,逾期视为送达。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 立案字010202602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 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7 日披露的《金鸿顺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 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 日